《表6:金融知识对城镇家庭财产性收入及收入结构的内生性检验》

《表6:金融知识对城镇家庭财产性收入及收入结构的内生性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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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对城镇家庭财产性收入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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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代表在10%、5%、1%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异方差稳健的标准差,表中报告的是边际效应。

本文使用Durbin-WU-Hausman模型对上文中两个基准模型进行内生性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金融知识水平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拒绝了不存在内生性的假设,这说明基准模型存在内生性,需要使用工具变量法进行内生性处理。本文运用了Ivtobit模型进行回归。一般来说F值大于10%偏误水平下的临界值为16.38(Stock和Yogo,2005)[22]。列(1)、(2)中报告的一阶段F估计值为172.37,说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因此选择“同一地区、同一小区金融知识水平的平均值(除去其本身)”作为工具变量是合适的。从表6第(1)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金融知识对于家庭财产性收入规模影响的边际效应为1.415,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其他的控制变量与基准回归模型基本保持一致。此外,工具变量回归的估计系数显著提高,说明基准回归低估了金融知识对于提高家庭财产性收入的作用。从表6第(2)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金融知识对于城镇家庭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影响的边际效应为0.047,相较于基准模型系数有所上升,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也基本一致。内生性检验的结果说明,在考虑了内生性问题后,金融知识水平仍对城镇家庭财产性收入及其占总收入的比重有积极的正向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