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构成统计[5]》
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武装部队和国外华侨单独进行选举,其选举办法另订之。”1953年8月15日,根据上述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经中央选举委员会审查同意,制定了《军队选举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简称《选举办法》),对军队人大代表选举范围、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代表产生的办法、选举委员会的组织、选举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并就计票方法、当选条件、选举经费等也进行了规范。
图表编号 | XD0016881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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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5 |
作者 | 鹿晓天、高民政 |
绘制单位 | 国防大学政治学院、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