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34所医学院校专利生存率比较》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的法律状态包括公布、实审、撤回、驳回、授权、终止和无效等。本文将专利法律状态进行分类,分为审中、有效、终止和失效,其中审中包括公布和实审,有效包括授权和授权转化,失效包括撤回、驳回和避重放弃等,终止包括届满、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和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三种情况[16],表1列出了我国34所医学院校1985-2018年的专利申请量、有效专利比例、终止专利比例、审中专利比例和失效专利比例情况。
图表编号 | XD0016825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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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赵颖颖、曹霞 |
绘制单位 | 中国医科大学图书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图书馆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