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行政干预前后上报、漏报情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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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干预效果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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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我院被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为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的试点单位,对积极主动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个人及科室给予相应奖励的政策,由图1可见,2010年以后药品不良反应的上报例数呈逐年增加的趋势,2012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57例,是2010年的3.88倍。此外,自2013年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被纳入临床科室的月度考核,这一行政干预措施更进一步地推动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开展。由图2可知,2013年1月后临床科室不良反应上报例数有了大幅度提升,2013年全年临床科室上报的不良反应比例占到了62.89%,为近年来最高,可见,对主动上报不良反应报告的科室或个人加分,对未上报的扣分,并直接列入年终的绩效考核中,这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临床医师上报不良反应的积极性。由表2可知,行政干预后不良反应漏报率低于干预前。由此可见,行政管理层使相关行政干预政策得以强力地实施,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保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