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的政策举措部门》
我国持续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和行动安排,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的部门持续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等分别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与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的行动安排或创建举措自上而下分别实施[2];“美丽乡村”“美丽宜居村庄”“文明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分别由农业部(现“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文明委(现“中央文明办”)、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提出并负责具体执行,各自都在建设自己的示范村并进行考核(详见次页表1),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相互协调和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在农村广大基层,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导致的结果便是资源分散、力量分解和目标分化。
图表编号 | XD0016761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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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6 |
作者 | 盛方富、李志萌、陈宁 |
绘制单位 |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