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相关部门缓解股权质押危机的政策与举措》

《表3 相关部门缓解股权质押危机的政策与举措》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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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政策评议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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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银保监会、证监会、证券业协会、上交所、中国证券报、工商投行、作者整理。

为缓解股权质押风险,各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于2018年陆续出台和公布了相关政策和举措。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2日修订了《公司法》第142条,增加允许出质股份回购的情况,并缩短回购决策程序的周期。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等部门设立多种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提供发债担保增信服务,引入险资设立专项产品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券商发动集合资管计划,加快股份回购、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审核步伐,放宽私募基金投资标的标准,等等。各地方政府也积极落实政策指引,与当地国有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成立股权质押专项纾困基金,为当地具有发展潜力但暂时陷入股权质押流动性短缺风险的优质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见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