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青岛盐向日本内地输出销量(1917—1923年)》

《表2 青岛盐向日本内地输出销量(1917—1923年)》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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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案善后”的一个断面:围绕青岛盐输出问题的中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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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青岛盐自民国三年度至民国十年度输出高累计表》,《鲁案善后月报》盐场特刊,1923年4月,第2页;南満洲鉄道株式会社庶務部調査課編:『青島塩と関東州塩の今後』、南満洲鉄道、1926年、第107页。

依照表2可见,1918—1922年,青岛盐的对日输出每年都保持着较为庞大的规模,然而,到了1923年,由于中国开始收回青岛盐田,青岛盐对日输出就断崖式跌落到只有8178万斤,这当然是日本政府和企业所不能容忍的。根据日本曹达碱粉同业会的统计,金州盐(3)的输入量此时已经达到13万吨,台湾盐达到7万吨,均大幅超过以往年份输入额。(4)而金州等地制盐条件均不及青岛,其“盐田散在各处,欲将食盐集中一处,实属不可能”(5),“生产费虽每百斤不过二角”,但“一过门司之价格,以运费及其他各费之故”“每百斤约日币九角至一元一角”,(6)“不及青岛盐之九角”(7),相比之下,青岛盐更有价格上的优势。根据日本政府1923年的统计,日本需盐量在十四亿斤左右,国内产额仅在九亿斤左右,出现近五亿斤的缺额,这些缺额均需从中国或日本所占殖民地中获取,其中青岛盐至少需要供给一亿一千三百万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