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行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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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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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资者退出基金持有份额未必发生基金份额转让,有可能发生赎回或持有至到期基金的清算收益分配,但目前税法暂未对以上两种退出收益做出明确的税收规定,因此表格未列出。

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税种的设置和市场运行密切相关。参与证券投资基金运行的包括三大主体: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基金管理人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运行,可以划分为4个环节:募集资金、基金投资、基金管理、投资转让。基金托管人主要为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募集所得资金的委托管理服务。基金投资者我们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企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在市场上进行的买卖基金等操作我们可以总结为基金发行、基金持有、基金交易三个环节,基金交易从税收角度又可以从交易行为及转让所得两个方面理解。因此,下表针对三大主体在市场运行中的环节进行划分,归纳其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