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云南省国际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及相应职责一览表》

《表1 云南省国际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及相应职责一览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国际非政府组织教育援助项目有效运作的三大着力点——基于“云南范本”的思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仅靠某几个部门单方面管理是根本不够的,需要政府建立部门间联动配合机制,即在国际非政府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的统一规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下,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合作、联动管理、共同努力方能有效完成任务。当前,云南省对国际非政府组织履行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主要有民政厅、外事办、国安厅、教育厅、公安厅、税务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银行等部门,其相应职责见表1。这些部门管理职责不同,相应地掌握的信息也不同,需要它们在协调配合、资源利用、信息共享、情况研判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互相支持,分工把关,发挥协力作用,在不同领域进行协调管理,相互补台,堵塞漏洞。各个部门之间还应通过前期工作协调,为国际非政府组织营造和谐互信的工作环境。同时,国家设立的管理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服务机构应该充分利用部门优势,主动综合协调,多方联系,统一管理,切实解决各部门在管理中出现的各方面问题。此外,为了保证各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责落到实处,还需要建立并实行工作责任制度,具体包括工作责任落实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行政领导负责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