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艺术品市场参与主体与艺术品投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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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投资者行为:文献评述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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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表格根据Bates(1983)、Baumol(1986)、Frey和Enichenberger(1995a)相关文献整理而得。

研究者对于艺术品市场参与主体的划分持有不同的观点。Bates(1983)根据投资目的将艺术品市场参与者划分为五类,即收藏家、拍卖行、博物馆、交易商和画廊所有者。Baumol(1986)以是否具备艺术品投资领域的知识为分类依据,并基于对艺术品市场效率及其投资回报率的考虑,将艺术品市场参与者划分为业余艺术品投资爱好者、懂艺术的专业人士以及艺术界评论家三类。其中,业余爱好群体与专业人士所获的投资收益存在差异,这一方面影响着投资者后续的投资决策,另一方面也对其投资意愿和投资偏好产生影响。另外,Frey和Enichenberger(1995a)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企业、公共博物馆、私人博物馆和投机者也应纳入艺术品市场参与者之中。有证据表明:收藏家与投机者对于艺术品的关注点存在显著差异,他们对艺术品的艺术价值、盈利能力与收藏投资价值等多方面权衡取舍(徐晓庚和何双男,2019),做出其认为最有利的投资决策。如今,在艺术品市场向高价位发展的趋势下,出于投资目的的企业收藏家和艺术基金逐渐成为实力雄厚的买家主体(黄隽等,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