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四大产业的“制度型市场”-创造市场的部分典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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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制造业技术学习与追赶的特点与逻辑遵循——基于以企业为核心主体的分析框架》
“制度型市场”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发挥资源集中性和政策强制性创造的需求机会,一般发生在政府力量比较强,能够直接去驱动市场需求的新兴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核心在创造有效市场[37]。表3列出了四大产业发展中制度创造市场的部分证据。国家通过专项规划等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创造出市场需求,同时在外资外贸政策上设置税收减免等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列出急需引进技术的产业技术,提出中外合资股权比例、国产化率、技术水平等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为企业技术获取指明了方向,也促使外商向本土合作企业转移扩散先进技术(3)。这些举措为我国企业尽快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迅速提高生产制造能力提供了一次次的机会和广阔空间。
图表编号 | XD0016310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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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5 |
作者 | 杨燕 |
绘制单位 |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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