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研究区垃圾处理现状和《方案》指标对比》

《表5 研究区垃圾处理现状和《方案》指标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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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区生活垃圾特点与治理实践——以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西部区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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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颁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14](简称《方案》)提出了放牧区垃圾治理的目标任务、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其中关于放牧区苏木(乡镇)生活垃圾的工作安排为: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场所、设施,嘎查配备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嘎查可使用密闭式简易车辆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运输到生活垃圾处理厂(场)。《方案》还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发动农牧民参与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鼓励嘎查集体出资和农牧民个人缴费,探索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从实地调研结果看,研究区的3个苏木均已建立了垃圾回收设施和消纳场所,垃圾桶和运输车辆的配置指标均达到或者高于《方案》的指标要求(表5)。公司下一步将采取免费和公益业务相结合的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的新模式,并发挥民营企业、社区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居民+公司+环保志愿者(协会)”生活垃圾治理的协作方式,探索解决农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