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对照组与CKD1组和CKD2组各部位BMD T值组间比较[M(P25~P75)]》
注:与对照组比较,H=3.716,*P=0.001,H=2.663,△P=0.023,H=2.787,☆P=0.016;与CKD1组比较,H=2.041,#P=0.041。
CKD1组55例,总GFR(80.8±12.6)m L/min;诊断骨质疏松13例,骨量减少30例,骨密度正常12例;CKD2组68例,总GFR(25.2±18.1)m L/min,诊断骨质疏松21例,骨量减少31例,骨密度正常16例。对照组与CKD2组在腰椎(L1-L4)、髋部及股骨颈T值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CKD1组与CKD2组股骨颈骨密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详见表1、图1。对照组的腰椎、髋部和股骨颈骨密度与CKD1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CKD1组髋部骨密度与CKD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16000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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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余明钿、张慧珍、洪富源、杨声平、张艳敏、陈文新 |
绘制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医院核医学科、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金山医院超声科、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医院肾内科、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医院核医学科、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医院核医学科、福建医科大学省立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立医院核医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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