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被炸毁的工房情况:浏阳市“12·4”重大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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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12·4”重大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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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彩雷”“拉线烟雾手雷”不属于标准类别产品,是企业标称或俗称。2.危险等级按工房内制造、储存、运输的危险品的危险性分为:(1)1.1级: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或迸射危险,其破坏效应将波及周围。根据破坏能力分为1.1-1级(相当于TNT)、1.1-2级(相当于黑火药);(2)1.3

事故调查组经调阅现场视频记录等进行分析认定,2019年12月4日凌晨5时20分许,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28名员工陆续进入1.3级生产区,从事“彩雷”“拉线烟雾手雷”产品的转运、包装(褙皮、装盒、成箱等)作业。上午7时32分,13号包装工房21号工位的曾佑南将装有一个“彩雷”药饼的实底塑料筐搬出工房外的瞬间,药饼起火爆炸,引燃门外其他药饼后,相继引爆13号、12号工房内半成品和成品。7时35分许,11号工房被引爆;7时43分许,燃烧爆炸飞溅物引爆16号半成品中转库(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