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3-2019年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数量》

《表1 2003-2019年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数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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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缺陷与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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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资料整理,https://www.mem.gov.cn/gk/sgcc/sggpdbqk/2019_gpdb/。注:未查阅到2003—2009年事故挂牌督办情况公开信息。

大多数发生的事故都与部分监管部门麻痹、侥幸等主观性因素有关。2014年12月31日的上海外滩踩踏事件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调查组分析指出,“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8]其他突发事件之所以造成严重后果,也都与相应党政机构干部主观上的过错或过失相关。每次事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都要求采取防范措施,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但几乎每年都会同样发生性质相似的事故。行业监管对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非常重要,但因为权限、手段等限制,缺乏巡视、监督等强大的组织调动资源的能力,监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从表1可以看出,自2010年以来,国家应急管理部挂牌督办次数共445次,年均值约45次。2003年—2019年,公开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共80份,年均值近5份。根据2010年9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安委[2010]6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只是负责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的挂牌督办,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处理。可以看出,我国自2013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突发事件仍然较多。虽然在监管体制上,我国进行了重大改革,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2016年以来有所下降,但现有的监管模式,难以有效防止重大突发事件频发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