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两组患儿干预前、后的哮喘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比较(n=60,n/%)》
干预前,两组患儿的哮喘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对照组哮喘发作严重程度轻、中、重、危重度分别为33.3%、26.7%、16.7%、11.7%,观察组哮喘发作严重程度轻、中、重、危重度分别为11.7%、8.3%、1.7%、0.0%,观察组明显轻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
图表编号 | XD009726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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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1 |
作者 | 张晓侠、樊莹丽、邵瑗、张英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