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两组患儿干预前、后的哮喘症状控制水平分级比较(n=60,n/%)》
干预前,两组患儿的哮喘症状控制水平分级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对照组良好控制、部分控制、未控制水平分别为31.7%、38.3%、30.0%,观察组良好控制、部分控制、未控制水平分别为91.7%、8.3%、0.0%,观察组明显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97267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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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21 |
作者 | 张晓侠、樊莹丽、邵瑗、张英 |
绘制单位 | 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陕西省人民医院儿科四病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