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 1 个省份33个产业的产业同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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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之省思——以系统论为视角》
注:自1984年国家统计局首次公布行业分类体系以来,国家统计局分别于1994年、2002年、2011年、2017年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体系进行了四次修订,目前最新的行业分类体系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此为准。
在影响系统质量的诸多因素中,系统元素之间的关系是重要因素之一,系统元素之间能否协调对整个系统的稳定程度会产生直接影响。就区域经济布局系统分析,优势互补的要求意味着区域间需要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体系,避免过度同构而导致区域冲突。然而,这一要求在中国当前区域经济布局中未得到完全满足。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地区相似产业的数量来判断中国地区间产业同构程度。具体思路如下:产业同构的判断基准是该地区产业占全国该产业的份额。正常情况下,31个省份某项产业的平均产业份额在3%左右,超过这个水平的省份越多,说明产业集聚程度越高,产业同构情况可能就越好。同时,考虑到有很多地区部分产业份额为0,如以0.5%~3.5%为平均产业份额区间,在这一区间的省份数量越多,说明产业平均化分布倾向越明显,产业同构程度就越高。根据2017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数据,31个省份33个产业的同构情况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869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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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蔡之兵 |
绘制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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