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睡眠质量及心理状况评分(分,±s)》
治疗前,两组睡眠质量评分、SAS评分、SDS评分均无显著性差异(P>0.05);治疗后,两组睡眠质量评分、SAS评分、SDS评分均有显著改善(P<0.05);观察组上述各项评分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5564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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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侯小琦、徐嘉琼、彭磊、宋园园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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