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5年和2014年外来犯罪人群体省级户籍地的层次聚类分布》

《表1 2005年和2014年外来犯罪人群体省级户籍地的层次聚类分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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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犯罪人群体户籍地空间分布对比研究——以北京市2005年和2014年数据的实证分析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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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05年与2014年各省级行政区的犯罪人数占总犯罪人数之比(以下简称为犯罪人数占比)作为两个标准的分类变量,对北京市外来犯罪人群体的省级户籍地进行层次聚类。如表1和图1所示,结果反映出犯罪人户籍地在空间上存在有4个明显的分类区,分别为低位平稳区、中位下降区、高位下降区及新增高位区。其中新增高位区位于四川,其犯罪人数占比从2005年的5.8%上升至2014年的13.0%,增加幅度较大。高位下降区为河北、河南,其平均犯罪人数占比从2005年的18.7%下降至2014年的16.8%。该结果表明在北京市的河南与河北籍犯罪人数在逐渐下降。中位下降区主要位于黑龙江、山东,其平均犯罪人数占比从2005年的6.7%下降至2014年的5.4%,下降幅度相对较低。而低位平稳区位于剩余的其他省份,其省份数量占全部研究省份数量的83.8%。同时,低位平稳区的平均犯罪人数占比普遍较低,且基本呈稳定不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