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换股期内赎回条款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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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减持动机的可交换债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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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015意为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其余同理。数据来源:Choice金融客户端,笔者手工计算并整理。

赎回条款是对发行人有利的一种特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当正股的股价在市场上连续高于换股价格一定天数或者达到一些触发条件,发行人就有权选择是否按照赎回条款设置的价格赎回部分或者全部未进行换股的可交换债券。对24个样本统计发现换股期内设置赎回条款占绝大多数(65%),其中17兖01可交换债券的赎回条款只设置了换股期内赎回条款,股性明显。同时在触发条件上与样本(表10)中大多数相同,赎回的触发价格为换股价格的1.3倍(非减持目的普遍是1.5倍),比较容易达到。赎回支付的对价仅为债券面值的100%,即以100元每张的价格赎回,设置得较低,对投资者不友好,但对发行方比较有利。而且还规定了当债券余额不足3 000万元时能够触发赎回条款,这样规定能促使投资者换股,避免赎回,节省减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