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49年以来耕地经营模式演变与政策节点Tab.1 The operation mode evolution of Chinese farmland and its policy nod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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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耕地利用隐性形态转型的多学科综合研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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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来,耕地经营模式的转变多以相关政策的推出为节点(表1)。适度规模经营的推行过程需要明晰的土地流转规定,2000年以来多项文件的出台致力于此[8]。2001年中央出台《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明确指出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依法、有偿”原则。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005年农业部颁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并使其进入法律轨道。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保留以上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