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出口企业加成率决定因素回归结果(分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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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跨越了“低加成率陷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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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汇报了不同贸易方式下的回归结果。本文将贸易方式分为一般贸易(general)、进料加工(pi)和来料加工(pa)(1),前2列基于式(10),后3列基于式(11)。第(1)、(2)列的结果显示,3种贸易方式下出口企业加成率均低于非出口企业,这与全样本出口企业结果一致,从负向效应值来看: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来料加工贸易,反映出这3类贸易方式不同的全球价值链地位(Dai et al.,2016)。由于加工贸易方式基本属于“两头在外”,并没有实际参与出口目的地市场竞争,差别定价权较弱,其中进料加工贸易由于控制原料来源,相比于来料加工贸易具有中间品选择权,因而市场势力相对较强。第(3)列的结果显示,一般贸易下出口企业目的地收入弹性和质量效应显著为正且大于平均效应,自选择效应显著。第(4)、(5)列结果显示,加工贸易企业的tfp_lp系数不显著,表明不存在明显的自选择效应。pgni系数表明进料加工中自选择效应不显著,而来料加工系数为负(显著性较弱),这说明加工贸易方式下发达经济体将该类企业嵌入其全球价值链中,通过廉价要素资源提升成本优势,相应的中方出口企业并无出口定价权,甚至出现“优质低价”现象,表现为quality系数显著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