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

《表3 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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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压力与企业策略性专利行为:卖空机制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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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第(1)、(2)列的被解释变量分别是专利授权率和发明专利授权率,即专利(或发明专利)最终授权数量占申请数量的比重。Short的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卖空机制会降低专利申请质量,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质量。第(3)、(4)列的被解释变量是当年撤回专利申请数量和当年专利申请被驳回数量,本文将相应的专利数量加1取对数处理。Short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企业在卖空压力下申请专利会更加激进,使得更多的专利因为不成熟或者不具备足够的创新含量而被撤回或者驳回。进一步验证:企业虽然增加了专利申请数量,但是降低了专利申请质量。第(5)、(6)列的被解释变量分别是当年申请的全部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数据统计截止期(即2017年)已被授权并最终终止专利权的个数,本文将相应的专利数量加1取对数处理。结果发现,Shor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企业在卖空压力下申请的专利(主要是实用新型专利)在数据截止期已终止专利权的个数显著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性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限为10年。样本期内,专利自申请日起到数据截止期都没有超过10年,因此,其专利权的终止不是因为到期依法终止,而是因为企业未按要求缴纳专利维持年费主动终止。这表明企业并不注重已授权专利的后续维护,也说明企业增加专利申请可能并非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而是为应对卖空威慑采取的策略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