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数字化媒体对应的统计用产品与产业分类》
注:“相关支持服务”中的各小类同时包含在数字化赋权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媒体中,按照BEA的处理方法,它们在数字化赋权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媒体两者间的份额分别是90%和10%。
(2)数字化媒体产品及对应的数字经济产业。数字化媒体指的是用户在数字化设备上创建、接触、储存或浏览的内容。在BEA对数字化媒体产出和增加值的估计中,将数字化媒体划分为:数据流服务、互联网发行和互联网广播三个部分。表2中列出《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中符合数字化媒体特征的产品及生产这些产品对应的产业。
图表编号 | XD0015430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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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17 |
作者 | 许宪春、张美慧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