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药品零差价政策实施前后门诊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变化情况》
注:“-”表示数据中有0,不符合χ2检验计算条件。
从表8可见,药品零差价政策实施后,产科和儿科门诊处方中使用注射剂处方比例较实施前有降低趋势(P<0.05);其他科室门诊处方中注射剂使用情况在药品零差价政策实施前后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政策实施前后各科室注射剂使用百分率均小于23.00%[4],属于合理用药范围。
图表编号 | XD0015407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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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何晓静、于晓雪、李晓冰、菅凌燕 |
绘制单位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药学部、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药学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药学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