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规划标准明确了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与人口对应的配建关系、适宜的建设规模、合理的服务半径等控制要求(详见表3)。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商业网点等服务设施,宜集中布局、联合建设并形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其用地面积不宜小于0.3公顷,内设服务功能可因需调配,保障服务供给。
图表编号 | XD0015221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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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鹿勤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