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同一地区朝鲜族与汉族农民收入结构及收入差距》

《表2 同一地区朝鲜族与汉族农民收入结构及收入差距》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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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条件下朝、汉族农民收入差距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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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2008年和2014年本课题组进行的吉林省朝鲜族和汉族农民收入情况问卷调查而得出的数据③。

从表2中可以看出,同一地区汉族和朝鲜族农民之间确实存在收入差距,而且这种差距随着收入结构的变化,出现了相反的结果。以2007年的收入情况为例,首先,朝鲜族的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与汉族相比,高出约6400元,其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也非常高(83.1%),远高于汉族(53.9%)。原因在于,一是由于朝鲜族农村劳动力流向工资水平高的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或韩国、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造成家庭成员的工资性收入和家庭成员寄回或带回的转移性收入都比较高;二是由于韩国政府自2007年3月开始,对在韩朝鲜族实行新的签证制度(“访问就业制”),导致很多签证到期或“非法滞留”在韩国的朝鲜族短期回国,造成了转移性收入的急剧上升,但这一转移性收入,具有不稳定性,是造成以后朝鲜族农民人均纯收入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其次,在农业收入方面,朝鲜族与汉族相比,低约900元,其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也相对较低(约17%),而原因可以归结为朝鲜族的劳动力流出以及劳动力人口老龄化不仅影响农业生产,也影响农业收入。最后,2007年,财产收入主要为大米等实物形态,农村土地租赁收益普遍很低,导致了财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非常低,这一收入并没有形成收入差距。因此,“三农”政策实施的初期阶段,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重普遍高、农业收入和财产收入的比重普遍低,造成相对更容易出去务工的朝鲜族农民,在人均纯收入中占有一定优势,形成了与汉族农民的收入差距。但是,随着朝鲜族农村人口的进一步老龄化以及很多“三农”优惠政策仅针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使能够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的汉族农业收入增长明显,而对因为人口老龄化程度更为严重①,不能从事大规模农业生产或因早期长期在外打工失去土地的朝鲜族农业收入增长并不明显。在农业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的基础上,朝鲜族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和劳动力流动,使其工资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也明显减少,最终导致2007年高于汉族的朝鲜族人均纯收入,到2013年,其人均纯收入反而低于2007年的汉族水平。由此可见,一方面,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使朝鲜族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不仅工资性收入急剧减少,也没能抓住国家“三农”优惠政策的有利时机来大幅提高农业收入,以致出现了总收入减少的情况;另一方面,随着朝鲜族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家庭化以及人口结构的少子化趋势的影响,其家庭成员寄回或带回的转移性收入明显减少,这也造成了朝鲜族家庭总收入的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