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三治结合”乡村治理模式》
以A代表自治,B代表法治,C代表德治,1代表常态,2代表强化(如表1)。理论上讲,以常态和强化为划分维度可将“三治结合”乡村治理模式划分为八种类型。由于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任何治理实践都需要法治作为保障。因此,“三治结合”乡村治理模式在实践中有四种模式,即A1B2C1、A1B2C2、A2B2C1、A2B2C2。
图表编号 | XD0015153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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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5 |
作者 | 孙崇庆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