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粤北乡村环境治理目标体系》
1)决策。在系统性乡村调查的基础上,乡村环境治理主管机构需制定治理目标、实施途径和支撑体系[8]。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应该以最终目标为导向,而不仅是被动完成任务。将粤北乡村环境治理的目标设为5个主要目标和18个子目标(表1),细化任务,明确实施途径和技术路线,完善符合粤北现状的技术标准,制定支撑体系。
图表编号 | XD001928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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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杨亮 |
绘制单位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