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3种治理模式比较: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关于村级有效治理的思考——以绍兴市漓渚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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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关于村级有效治理的思考——以绍兴市漓渚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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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料来源根据本次调查资料所得。

村民自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乡村制度、村民素质及其发生的机制等。在乡村治理中村民自治是根本,村民是民主管理的参与者,他们行使权利除了直接行使投票权和监督权,更关键的是为村级公共事务发展献计献策的权利,以有效实现自我发展、自我服务,激发乡村内生动力。绍兴市村民自治在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进行了多年的实践探索,创造了“八郑规程”、“夏履程序”和“乡村典章”等新型村治模式(表1)。这些典型,较为成功地解决了在民主选举之后,如何推进村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