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地区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数占总从业人数比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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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民营经济发展的贡献及其动力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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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2011—2019年各省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

在对各地区民营经济发展对就业拉动的贡献分析时,本文选取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从业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比重这一指标进行衡量。从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2010—2018年,山西省民营经济的从业人数不断攀升,民营经济对就业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截至2018年底,全省私营企业户数达到54.83万户,从业人数274.86万人;个体工商户数163.02万户,从业人数367.92万人,民营企业从业人数合计达到642.8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总数的1/3,占全社会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63.7%。从中部六省来看,山西省对就业的贡献仅低于湖北省、江西省,但明显高于河南、湖南,说明民营经济在增加就业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尽管这一时期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对拉动就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横向比较发现,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山西省民营经济的就业水平较低,仅相当于江苏省、广东省的2/5左右,这表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规模小,数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