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市场化水平下商誉与企业现金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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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商誉、市场化程度与公司股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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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括号内为t值,*代表显著性水平为0.1,**代表显著性水平为0.05,***代表显著性水平为0.01

最后,进一步检验外部环境对商誉与现金股利分配之间关系的影响。本文根据王小鲁等编制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中市场化指数数据,根据上市公司注册地不同分为市场化水平高组和市场化水平低组,并进行分组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第(1)、(3)列为市场化水平高组,第(2)、(4)列为市场化水平低组。从两组结果分别可以看出,商誉与企业现金股利分配之间的负向关系仅在市场化水平高的区域显著;而在市场化水平低的区域,结果均不显著。一方面,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区域企业账面商誉占比较高,其影响必然较大;而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区域企业并购业务活动少,商誉金额较小,产生的影响也较小。另一方面,市场化水平更高的区域投资者保护较好,其原本的股利分配水平较高,产生负向影响的空间较大,而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区域,本身股利分配就比较低,在我国半强制分红政策限制下,下降的空间有限。同时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区域,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公司面临的融资约束较小,公司对通过股利传递信息的依赖较小;而市场化水平较低的区域,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公司面临的融资约束较大,公司更加依赖通过发放股利来传递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