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例(%)]》
如表1所示,研究组的临床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96.00%VS 80.00%),差异有显著性(P<0.05)。
图表编号 | XD0014855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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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张旭 |
绘制单位 | 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如表1所示,研究组的临床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96.00%VS 80.00%),差异有显著性(P<0.05)。
图表编号 | XD0014855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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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张旭 |
绘制单位 | 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第六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