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我国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一般公共预算偏离度》
数据来源: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相关数据整理,并进行偏离度测算。注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均以年初预算草案的数据为准,预算执行中进行调
从地方政府提交给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来看,虽然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涉及了新财政年度的宏观经济、收支情况分析,但大多报告中都缺少了宏观经济主要变量和财政收支的趋势数据说明,整份报告显得“单薄”且粗泛。由于对未来预测不够全面、具体,不仅难以提高预算编制的细化程度,也影响了预算收支数据的准确度,扩大了实际执行数与预算数之间的差异。如果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因素剔除掉,借鉴顾海滨、刘栩畅(2015)(4)对预算偏离度的测算方法,可计算而得我国31个(5)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偏离度的数据(如表2)。结果显示,除了海南省、湖南省、陕西省、天津市的预算偏离度在2%以下,其他测算出来的数值都偏高,某些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的偏离情况较为严重,如广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吉林省、青海省、山东省、山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均超过了10%。
图表编号 | XD001469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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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15 |
作者 | 林静、柳杨 |
绘制单位 |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