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我国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

《表1 2018年我国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环境保护税税额地方差异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资料来源于201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环境保护税税额的通知文件

依据《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额幅度为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14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标准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北京等14个地区的环境保护税较排污费提高了征收标准,上海等17个地区的环境保护税平移了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河北、江苏税额标准实行区域差别化,上海、山东、湖北、浙江、福建税额标准实行污染物差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