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嘉庆某年各省当税征收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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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典当业的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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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光绪年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四十五内容整理。

朝廷对当税的明确规范,进一步奠定了典当业的合法地位,极大地促进了典当业发展,也为朝廷提供了更为可观的税赋收益。根据清朝《康熙会典》(奏销册)《雍正会典》(奏销册)《会典则例》(奏销册)和《会典事例》统计,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雍正二年(1724年)、乾隆十八年(1753年)、嘉庆十七年(1812年)全国当铺数量分别为7695家、9904家、18075家、23139家(5)。按照每家当铺每年上交税银五两推算,以上年份分别征收当税38475两、49520两、90110两、115695两。表1为光绪年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百四十五记载的嘉庆年间某年各省征收当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