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从重处罚的罪名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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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妨害突发事件防控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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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2月新冠肺炎爆发以来,司法机关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的犯罪行为,发布了2020年《意见》,规定要对涉及33个罪名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贪污贿赂罪的各有2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渎职罪的各有3个;侵犯财产罪的5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6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有10个(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