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四川省乡村发展类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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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县域乡村类型划分及乡村性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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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1确定的划分标准,计算四川省181个县域单元4个指标的均值和标准差之和,判断四川省各县域所属的乡村发展类型。由表3可知,2000年以来,多数县(市、区)的一、二、三产业发展均衡,均衡发展型占比介于48.83%~53.7%,在研究期呈现出“减—增—减”的波动变化特征;农业主导型和工业主导型相对稳定,占比分别为23.22%~33.79%和6.08%~9.27%;商贸服务型呈“先增后减”态势,占比7.66%~20.02%。说明四川省县域乡村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影响下,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但由于四川省所处的“盆地环境”,相对于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而言,在对新技术、新知识的响应上存在滞后效应,外部社会经济环境要素融入四川县域产业发展不够,导致2000年以来,四川省各类县域乡村发展类型整体变化较小,基本保持着均衡发展型、农业主导型为主,商贸服务型和工业主导型为辅的产业总体格局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