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我国慈善法关于慈善信息公开规定》
又譬如,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国慈善立法普遍规定,公益慈善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使用、管理等情况要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公开方式可以多式多样,但内容要真实、准确、全面(如表4所示)。然而,慈善信息公开具有复杂的行为动机,面临着积极推动和消极阻力的现实困境。[12]普遍存在的信息梗阻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当前慈善事业的瓶颈因素,普遍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情形。究其原因就在于,改善动力缺乏、监督评估失效、考量成本较大。[13]
图表编号 | XD0014269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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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高志宏 |
绘制单位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