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股比例与工业增加值的回归结果》

《表2 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股比例与工业增加值的回归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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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股最优比例与工业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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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t值;*、**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水平上显著。

为了进一步研究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小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本文按照企业规模对样本进行分组,即对公司规模进行三分位处理。上三分之一为大型国有企业,下三分之二为中小型国有企业。然后分别对两组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表2第(2)、(3)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分组中,混合所有制改革(Reform)的系数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混合所有制改革无论在哪个分组中都依然能促进工业增加值的增长,支持了本文的假设1。从表2第(5)列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大型国有企业的分组中,国有股比例(State)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而国有股比例的二次项(State2)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大型国有企业国有股比例与工业增加值之间呈“倒U型”关系,存在阈值效应。国有股最优比例从46.6%提高到56.7%。这说明大型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依然要保持国有股权的主导地位。再看表2第(6)列的回归结果,在中小型国有企业的分组中,国有股比例(State)的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即国有股比例减持可以促进工业增加值的增长。与大型国有企业相比,中小型国有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要少得多,所享受的优惠政策也相应较少。与民营企业相比,中小型国有企业在资金上也不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使得其处在一个尴尬的地位。因此对于中小型国有企业,应当鼓励他们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充分利用民营资本灵活的管理方式,使中小型国有企业能更好地利用市场调节作用,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