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日本市场份额扩大后支付标准的调整条件与方法[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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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生物制品新增适应症医保支付标准调整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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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β:修正加算率,当新增适应症为儿科用药或罕见病用药时,可予以一定程度优惠,最高予以5%-10%上调[18]。1: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若创新药品没有与其功能疗效、药理作用、化学成分、给药途径相似或相近的类似品,则采取成本加成法核算医保支付标准。

其中Pa表示调整后的支付标准,Pb表示调整前的支付标准,X表示市场扩大率,α表示市场绝对容量,随着市场绝对容量的增长,α取值呈梯度式下降(见表3),支付标准的调降幅度不断增大。如图3所示,市场绝对容量越大,当超过1000亿日元时,α相应减小,此时曲线斜率绝对值增大,同样的市场扩大率下A品种支付标准较B品种调降速度更快,以此区别应对不同量级的销售额增长对医保基金产生的影响,合理控制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