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1-206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余额预测(单位:亿元)》

《表4 2011-206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累计余额预测(单位:亿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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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研究——以北京、上海、新疆、青海、湖北、湖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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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余额是指本期收支余额和上期余额的总和,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医疗费用的再次支出能力。换而言之,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存有累计余额时,可以将其当作医保基金的收入来源之一。为确保研究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与收入相对应,假定2010年基准年及之前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余额为零。通过测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收入、上年累计余额可得到当年基金累计余额。由此可计算得出测算年各省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余额(见表4,篇幅所限仅列出2011-2042与2059-2060年预测结果),并将其作为基金收入来源之一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