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七省份法规文本中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本体规划的内容小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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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政策制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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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显示,七省份对少数民族语言本体规划的内容和条款都较少,各省份(除宁夏和广西)的主要内容都仅限于语言文字的研究与规范。此外,各省的法规文本均无语言文字书写体系方面的内容,也未涉及语言信息化的内容。不过,这些内容对法规的制定者来说挑战较大,因为他们无法确定或改变少数民族语言的书写体系,同时,也很难预测未来科技发展对语言会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