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台当局“投资台湾三大方案”主要举措》
资料来源:台湾“经济部”发布。
民进党当局上台后,大力推动以弱化两岸经贸为主要目的的台商“回流”政策。2018年底正式出台“欢迎台商回台投资行动方案”后,配合“方案”而备受争议的减税政策于2019年完成。8月15日台正式实施“海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也称“资金汇回专法”),对“回流”台商汇回资金采取优惠税率。根据该规定,受惠厂商多为制造业,即符合“属5+2产业创新领域、属高附加价值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相关产业、国际供应链居于关键地位、自有品牌、投资项目与台重点产业政策相关”等条件之一。台“经济部”宣称在2019年共吸引回流资金达7121亿元新台币,(27)虽然多数为投资意向,且受中美贸易冲击或企业原有经营策略等因素的影响最大,但台当局相关土地、财政、金融等补助政策也确实对所谓台商“回流”提供了一定推力。2019年6月,台当局又将原“方案”扩大为“投资台湾三大方案”(如表1),(28)加入了“根留台湾企业加速投资行动方案”(29)及“中小企业加速投资行动方案”(30),将优惠对象扩大至所有岛内厂商。
图表编号 | XD0014047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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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熊俊莉 |
绘制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