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福州市“惠台68条”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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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视角下深化榕台融合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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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陆对台交流的重要前沿窗口,福州在两岸关系发展中战略地位突出,长期以来,中央一直赋予福州更加开放及对台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在马尾设立福州台商投资区,之后陆续形成了“两岸直航试点口岸”“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两岸金融合作示范区”“台胞落地办证口岸”等交流合作载体;[4]同时,自1996年《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效益若干规定》以来,福州市相继出台20余条具体政策措施,涉及产业对接、涉台园区建设、人力资源建设、吸引台湾青年来榕创业就业、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生活便利等诸多方面,在两岸经贸、社会、文化领域交流中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8月,《福州市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福州市“惠台68条”)出台,全面落实国台办“31条措施”及福建省“66条实施意见”,并结合福州实际进行创新延伸(见表1),为榕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提供有力支撑。目前,福州还是全国唯一拥有“五区叠加”的城市,福州应充分释放政策叠加效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对台交流合作机制体制创新,不断探索推动榕台融合发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