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长江经济带11省市40起环境公益诉讼受理案件(根据立案先后顺序排列)》

《表1 长江经济带11省市40起环境公益诉讼受理案件(根据立案先后顺序排列)》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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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环境公益诉讼实证分析——以11省市40起案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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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通过网络平台,根据公开获知的案件信息,搜集到由检察院、环保组织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据《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40起案件(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有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和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有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以及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尽管样本总量不多,无法得出统计学意义上的研究结论,但是样本的选取遵从了民事、行政、刑事领域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式,在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环境司法审判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有部分诉讼案件在11省市实现了零的突破(详见下文分析)。笔者以这40起案件为分析样本,对我国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近三年来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形态、所呈现出的主要样态进行了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长江经济带环境公益诉讼发展中的亮点进行了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予以反思,在此基础上对环境公益诉讼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