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禁放令”颁布与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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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文化传承的冲突——从“生活环境主义”谈“禁放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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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关注燃放烟花爆竹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造成的伤害,一时间各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准则出现,但由于“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民俗传统影响深远,“禁放令”的执行收效甚微。1992年,广州市首开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先河,在1993年北京也实行了“禁放政策”,在此期间,全国的多座城市纷纷效仿,但在2005年因为“禁放令”的执法成本高,人们配合程度小,北京将93年实施的禁放规定改为限放,缓和了执法与民众诉求之间的矛盾。在政策改进的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更衍生了一系列的粉尘污染、大气污染、噪音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污染[8]。至此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成为了环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