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丝绵残胶率的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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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胶率为新增的考核项目,是指蚕丝绵中残余丝胶含量。优等品、一等品要求≤5.0%,合格品要求≤7.0%;绢制丝绵要求≤5.0%,但不能作为优等品、一等品,如表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3706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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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20 |
作者 | 伍冬平、周颖、李鹏、顾虎、冯桂华 |
绘制单位 | 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丝绸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生态纺织品禁用染化料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