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模式主要特征[9,10]》

《表1 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模式主要特征[9,10]》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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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模式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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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模式遵循“自下而上、跨区流动、占补另落、市场化补偿”等主要实施特征,由农村土地权利人依据自身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及后期发展要求,自愿逐级向乡镇政府等上级组织申请将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存量建设用地拆除退出,然后将拆旧区复垦为可供农林业利用的状态,经相关自然资源部门验收通过后形成复垦指标,将该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放在省复垦指标交易平台,在遵循最低保护价(50万元/亩)等交易原则的基础上,以公开交易的方式在省内进行流转,复垦指标成交后,复垦地块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0%由省收回,40%纳入县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各级政府可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建新指标的规模与布局,从而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置换的目的,并将扣除拆旧复垦成本(市级统筹资金和拆旧复垦实施费用)后的流转指标收益按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按要求另行落实。考虑到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在开展拆旧工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方案》规定,保留传统村落、具有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或者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的建筑。该模式的主要特征如下表1。